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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圣运律所一线办案动态,分享征拆领域前沿法律常识,以专业视角为您答疑解惑。
结论:商铺拆迁补偿太低,不意味着只能签字接受。评估报告只是确定房屋价值的重要依据,并不是当事人发现问题后唯一能做的事情。发现评估价格明显不合理,应当尽快核对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用途、区位、临街状况、面积以及评估方法,并依法行使复核、鉴定等权利。
很多商铺经营者看到评估报告以后,都会有一种感觉:
“这个价格和我实际了解到的市场价格差太多了。”
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只在情绪上和征收方争论。
应该先找到为什么低。
这是第一步。
例如你的商铺实际属于临街商业用房,但是评估过程中:
用途认定存在问题;
面积认定错误;
楼层因素没有合理体现;
临街状况没有充分考虑;
区位因素明显不合理;
评估时点不正确。
那么最后的评估结果自然可能受到影响。
北京市相关评估规则明确,非住宅房屋价值评估需要考虑用途、建筑结构、区位、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非住宅还需要考虑临街状况、楼层等因素。
这是实践中非常容易出现的问题。
当事人会说:
“隔壁卖了5万元一平方米,我这里才3万元,明显不合理。”
这个线索有价值,但不能直接等同于征收评估价格违法。
因为普通二手房交易价格和征收评估中的价值判断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更有效的方式是审查评估报告本身。
比如:
评估对象是什么?
评估时点是什么?
采用了什么评估方法?
比较对象选择是否合理?
修正系数怎么来的?
为什么同类商铺差异这么大?
把这些问题弄清楚,才真正有可能找到评估争议的突破口。
法律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此,收到评估报告以后,应当及时阅读。
尤其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我先不管,等最后谈不拢再说。”
因为征拆案件中的很多救济都有相应程序和期限。
商铺经营者还需要特别注意:
房屋价值评估和停产停业损失不是一回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二者分别规定。
所以,如果一家饭店、一家超市、一家汽修店因为征收需要停业,不能简单认为“房子评估完就全部结束”。
营业收入、利润、员工情况、经营期限等材料,都可能与停产停业损失的认定有关。
北京市相关规定也明确将房屋被征收前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作为计算因素。
实践中,有些经营者会遇到:
“你先签字,后面再说。”
对于涉及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停产停业损失、安置方式等核心事项的协议,签字之前一定要把条款看清楚。
尤其注意:
总补偿金额;
各项补偿构成;
支付时间;
搬迁期限;
停产停业损失;
装修及附属物;
违约责任;
是否存在放弃其他权利的条款。
不要只看最后一个总数字。
“我觉得补偿低”,是主观感受。
“评估报告遗漏临街因素、用途认定错误、评估时点错误”,才是可以进一步进行法律审查的具体问题。
所以,北京圣运律所处理这类咨询时,更关注的通常不是一句“能不能多拿钱”,而是:
现有补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只有把计算过程拆开,才能找到问题。
是否签订补偿协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先审查评估报告和补偿方案,不要在不了解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仓促签署。
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
符合相关补偿条件的装修、设备和附属物可以纳入相应评估和补偿范围,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实际情况判断。
不能简单按照“实际停业几个月”直接计算,需要结合当地具体规定、经营效益和确定的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判断。
不能简单理解为签字以后当然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协议内容、签订过程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无效等情形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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