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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圣运律所一线办案动态,分享征拆领域前沿法律常识,以专业视角为您答疑解惑。
结论:商铺拆迁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并不意味着征收方可以因为“你不签字”就直接强行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双方达不成协议的,依法可以作出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商铺经营者遇到谈不拢,不应该简单理解为:
“只要我不签,他们就不能动。”
同样也不能理解为:
“政府要拆,我不签也没用。”
真正需要做的是依法判断当前程序走到了哪一步。
征收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文件。
不要只听工作人员说:
“这里要拆。”
应该了解:
有没有正式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在哪里?
补偿方案是什么?
评估结果是什么?
如果这些基础文件都没有搞清楚,直接谈价格,很容易陷入被动。
如果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因此,不签协议不是解决问题的终点。
收到补偿决定以后,才是新的法律阶段。
可以重点审查: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评估价格;
装修;
附属设施;
搬迁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
安置方式;
支付期限。
如果补偿决定明显不合理,还需要进一步判断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可能性。
很多经营者会和征收工作人员反复谈:
“能不能再加20万?”
其实不如先问:
为什么只算这么多?
如果能够找到评估依据、用途认定或者停产停业损失方面的问题,才可能真正改变补偿结果。
商铺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经营者面对的不只是补偿问题,还有经营设备、库存、装修等财产安全问题。
这时候建议尽快保存现场情况、相关文书以及经营财产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不能简单说“不签字就可以强拆”。征收方需要依法履行征收和补偿程序。
先审查征收文件、评估报告和补偿方案,再根据当前程序判断协商、复核、复议或者诉讼路径。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强拆行为被认定违法,可能涉及行政赔偿问题,具体需要结合案件证据判断。
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房屋权属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资料以及现场照片录像等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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