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写的是100平方米安置房,最后只给了90平方米,这10平方米怎么办?政府说按政策执行,我还能要回来吗?”
安置房实际面积与补偿协议、安置方案明显不一致,不能简单以“政策规定”为由一概抹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到底能否要求补足面积、补偿差价或者追究违约责任,关键要看原协议怎么约定、面积依据是什么以及差额是如何产生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要求,产权调换涉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等事项,应当纳入补偿协议;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还应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
实践中面积不一致并非单纯表现为少了几平方米。
例如:
协议约定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际交付时却按套内面积计算导致变相缩水;
原来约定两套回迁房,最终交付时被强行合并为一套;
户型结构私自更改导致实际使用面积明显减少。
因此,当事人不能仅凭直观感觉判断,第一步应当查清双方约定的面积计算口径。
当面对面积缩水争议时,被征收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审查:
核对补偿协议原文: 重点看协议中对房屋面积、置换比例、结算口径的文字表述是否清晰明确。
审查征收补偿方案: 调阅该项目公开的整体征收补偿方案,审查其面积计算和差价结算规则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固定交房结算凭证: 保留好测绘报告、交房确认书以及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
面积缩水直接关系到真金白银的财产损失。如果发现实际交付的安置房面积与协议约定存在重大偏差,切忌盲目签字认可。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查阅原始档案、申请信息公开或法律诉讼等手段,依法主张补足面积或赔偿相应差价,坚决不让自己的合法权益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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